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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技部内部管理条例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2:4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一、总则
(一)建立宗旨
学生会学术科技部其建立宗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核心点:
1. 营造学术氛围:致力于在校园内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术氛围,让同学们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2. 提升学术素质:通过组织各类学术活动,提升同学们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3.激发学习热情: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学术探索,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
(二)建立目的
1.组织学术活动:通过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为同学们提供学术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2.建立学术资讯平台:及时向同学们发布校内及校外的学术信息,建立广泛高效的学术资讯平台,满足同学们的实际需求, 建立学术交流群并通过官方或社交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3.促进学风建设:通过部门的努力,推动书院的学风建设,提升整体学术水平。
(三)适用范围
1.书院学生:部门的活动和资讯平台主要面向全校学生,为他们提供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2.教师及科研人员:教师及科研人员可以参与部门的学术活动,分享学术成果和经验,同时也可以为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3.书院及学校管理层:部门的工作和成果对于学院及学校管理层来说,也是评估书院学术氛围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部门职责
(1)部长:
负责部门整体工作,规划把控部门发展方向,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竞赛及学术项目资源。
(2)副部长:
协助部长开展工作,整理制定具体项目开展策划方案,分管具体事务。
(3)干事:
1.负责文书工作以及部门经费管理
2.负责相关竞赛或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3.负责相关组织活动的宣传事务以及社交媒体账号的运营
三、 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1)前期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汇报工作进展,进行工作总结优选劣汰,以及商议后期部门开展事务并合理部署任务到个人,会议期间由刘冉负责记录重点内容并整理归档;(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会频率)。
(2)部门成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长请假。
(3)个人工作实行公开策略,互相监督。
四、工作条例
工作纪律:
1.服从组织安排:学术科技部成员应无条件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包括工作岗位调动、任务分配等,确保部门工作的有序进行。
2.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学术科技部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3.信息安全:确保个人和部门使用的信息系统安全,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参与任何可能危害信息安全的活动。
4.职业操守:坚守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注意言行举止,尊重他人,维护部门的声誉和形象。
6.准时参会:按时参加部门会议和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7.认真记录: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和工作进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及时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不得隐瞒或拖延。
9.爱护公物:爱护部门内部的公共设施和办公用品,不随意损坏或浪费
五、成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考核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结合具体任务和成果,以及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进行综合评价。
(3)及时反馈:定期向成员反馈考核结果,帮助其了解自身表现并改进。
二、考核内容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考核成员的工作完成质量、进度和成果。
(2)工作态度:考核成员的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术与科技能力提升:考核成员在学术和科技方面的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
三、考核方法
1.定期考核: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打分。
2.项目考核:针对特定项目或活动,根据项目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同事评价:鼓励成员之间进行互评,了解彼此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协作情况。
四、奖惩制度
奖励:
1.优秀个人奖: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表现突出的个人,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等。
2.优秀团队奖:对在团队协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团队奖金、团队建设活动等。
3.学术成果奖:对在权威性的科研竞赛中或学术方面拿奖的成员根据奖项大小及影响力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惩罚:
1.警告:对违反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成员进行警告,并要求其及时改正。
2.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部门内部进行通报。
3.取消奖励资格:对在考核中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成员,取消其获得奖励的资格。
4.退出机制:对多次违反规定或工作表现持续不佳的成员,实行退出机制,如劝退或开除出部门。
五、执行与监督
学术科技部负责人负责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成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术科技部负责人提出申诉,并经过复议程序进行处理。
学术科技部应定期对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术科技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术科技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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