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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明德之光”优秀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6:30 来源: 作者:周莹 阅读: 次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校园氛围,明德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明德之光”优秀学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在品德修养、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树立明德榜样,弘扬青春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砥砺品格、追求卓越。
二、参评条件
(一)资格要求: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思想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突出表现:在参评领域(如学术创新、公益实践等)成绩显著,事迹具有示范性;
(四)纪律要求:无违纪违规记录,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5月10日—15日):个人提交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标题为宋体二号加粗,正文仿宋三号,行距1.5倍,正反面打印);两寸生活照一张(电子版需清晰,背景简洁)。材料提交至班级负责人,逾期视为放弃。
(二)班级推荐(5月16日—18日):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材料,择优推荐至书院评审委员会。
(三)书院评审(5月19日—23日):书院组织专家评审,结合材料与实地考察确定拟表彰名单。
(四)结果公示(5月24日—26日):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对外公布评选结果。
四、表彰奖励
明德书院颁发“明德之光”荣誉证书及定制奖章;优秀事迹将收录于明德书院官网“明德之光”栏目,作为典型宣传案例。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广泛动员学生参与,严格把关评选流程,确保整个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联系人:周莹
联系电话:0376-6810259
明德书院
2025年5月6日